书刊借阅

书刊借阅流程

 

利用图书馆的书目查询系统检索到自己想借阅的图书后,可直接根据图书位置找书,也可以根据索取号去对应的阅览室找书。索取号中的分类号与具体阅览室的对应关系见下图:

 

 

       图书馆实现大流通服务,全开架全自助借阅,入室时,请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:

1、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入馆。

2、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书阅览,读者到相应书库借阅您需要的书刊。图书可在馆内阅览,也可外借。

3、入古籍、外文工具书阅览室及辅助书库前,个人物品(书、包、雨伞等)请放在室门口存物柜寄存,并自己负责安全(可自己带锁),不要带入室内。离开时所有个人物品必须随身带走。

4、图书馆二楼大厅的新书展示架上的书只能阅览,不能外借。

5、自己到书架查找书刊。如自己无法找到,可向二楼总服务台或各楼层工作人员咨询。

6、在书架取书时,暂不借阅的书请放回原处。在室内阅览时,每次取书不超过3册,期刊、报纸,每次限取1册(份),阅后请放回原处。无法放回原处时请放在阅览桌子上。

7、设有代书板的阅览室请按规定使用代书板(即从书架取书时,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,阅后还回图书时再将代书板取出)。

8、挑选好想借的书籍,要注意检查书籍是否完好无损,发现有损毁、涂抹的,请在办理借书手续时告诉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工作人员,盖上损毁章,以证明此事与你无关,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。

9、在书库选书时,要注意轻拿轻放,不要硬拉硬塞,要注意书架的维护、爱护图书。

 

读者应爱惜图书,借书前应验书,发现问题交工作人员验证,还书时如有污损、撕割、涂写一般处以该书三至五倍以上罚款。图书需要外借时,请用本人一卡通及需借图书在自助借还机上办理手续,方可将图书拿走。

 

 

请牢记图书借阅的规定,以免对你的借阅造成不便:

1、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,不得转让或代借。

2、借书前在检索终端上查询自己需要的图书,记住图书位置,抄好索书号,以便入库后方便、快速地选取图书。

3、学生每证最多可借5本,其中小说类图书限借2本,借阅期限30天,每本书有一次续借机会,续借期限为30天;老师每证最多可借15本,借阅期限90天,每本书有一次续借机会,续借期限为30天。

4、读者借还书集中在自助借还机上办理,办清手续方可离开。如自助借还机无法正常使用,请到二楼总服务台办理手续。

5、若所借书刊过期不还,也未办理续借手续,将从过期当天起计算超期罚款。超期罚款为每册每天0.10元,累计到还书之日止。

6、读者应爱护所借图书,注意保护图书上的书标和条形码,如有丢失、污损、圈划、撕页等情形,按有关规定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