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

一、阅览室提供图书借阅和读者自修服务,外借手续请至二楼大厅自助借还机上办理。

二、请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,禁止将学习用具之外的其他个人物品带入阅览室,管理员将定期对阅览室进行清理。

三、读者阅览图书,每次取书不超过3册,期刊、报纸,每次限取1册(份),阅毕请及时归回原位。如若无法放回原位,请放在该阅览室门口办公桌上。不需要外借带走的图书,请不要带出该阅览室。

四、如需复制书刊资料,请到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前自助复印机上办理,复制完毕请及时将图书归还原位。如若无法放回原位,请放在该阅览室门口办公桌上。

五、请爱护书刊、报纸和图书馆内阅览设施。不得在书刊上乱写乱划,严禁撕页,发现损毁者按相关规定处理

六、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未办理外借手续,不得擅自携出馆外,私自将书刊资料带出图书馆者,将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
七、请勿随意搬挪桌椅和其它设备。

八、请将手机设置成静音状态,阅览室内请勿接打电话。

九、阅览室不能携带除手机和电脑以外的电器入内,如有违反一律没收。

十、私人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自行负责。